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和《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提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总体要求、整治内容和工作措施。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内容包括综合整治和行业领域内重点整治。综合整治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5项重点问题。行业领域内包括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城市公用设施运行、城市监督管理、危房改造和房屋使用5项重点整治内容。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紧盯建筑施工领域,整治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隐患;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特别是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问题;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问题。
关注城镇燃气问题,整治城镇燃气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行业市场违规经营行为,全面梳理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各类城镇燃气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情况,做好用户使用环节安全隐患排查。
加强城市供水安全管理与应急保障工作,推进规范化管理评估,排查整治城市排水管道、检查污水处理设施密闭空间作业的安全防范;城镇老旧供热管网、锅炉、换热站等设施安全运行及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城市桥梁结构本体及安全防护设施等附属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及转运站等城市环卫设施安全运行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与公园内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安全监督,完善公园内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管理措施。
加强城市监督管理,督促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强化日常管理巡查工作。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有效管理措施。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加大行业指导和监管力度,确保2020年如期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重点整治违法建筑出租、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出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出租行为。
为了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提出工作措施与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有关单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突出建筑施工、城市设施运行等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加强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肃问责强化考核,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整治推动不力、监管走形式、查处宽松软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追责处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适时进行督导,督促各地自查自改、落实集中整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