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协 [2019]12号
各会员单位:
依据《吉林市建筑业协会章程》,协会秘书处于2019年5月5日向各会员单位印发了“关于收取2019年度协会会费的通知”(吉市建协发[2019]7号文)”。通知印发后,大部分会员单位已按通知要求缴纳了会费,经查仍有部分会员单位至今未按时缴纳会费。为保证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请未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按规定缴纳。未按规定缴纳会费的企业,协会将按照《章程》第十二条 “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交纳会费,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秘书处批准,可缓交会费1年”处理,取消其会员企业一切权利和待遇。
一、会费执行标准如下:
会长、副会长单位:每年一次缴纳会费10000元;
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一次缴纳会费8000元;
理事单位:每年一次缴纳会费5000元;
会员单位:每年一次缴纳会费3000元。
二、缴纳时间:
请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会费缴纳。
三、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四、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吉林市建筑业协会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顺城支行
账 号: 0204081000000231
(转账用途请注明“2019年会费”,如需补交2018年度会费,请另注“补交2018年会费”)
五、发票领取
缴费完成持会员证及银行转帐单到协会秘书处开取团体会费专用发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代 望
联系电话:0432-64665866
地 址:吉林市昌邑区江湾路永强胡洞21号
吉林市建筑业协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