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建协发﹝2023﹞2号
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我市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促进行业技术创新,激发施工企业创优积极性,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会决定开展2023年省优质工程奖推荐暨吉林市建设(装饰)市优质工程“江城杯”奖(以下简称“江城杯”)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凡申报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业企业工程总承包资质等级,为吉林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且历年无拖欠会费行为;
2.由申报工程的总承包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向市建协推荐申报工程项目;
3.申报工程为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竣工验收的工程,并在申报前已经备案并投入使用;
4.以前申报未评选上的工程不再受理。
二、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止,过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审查时间:2023年4月上旬;
3.复查时间:暂定2023年5月上中旬。
三、申报条件、评选标准及材料要求
申报条件及评选标准详见《吉林市建设工程“江城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且必须为获得“市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称号的工程。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分为书面资料和电子材料两部分;书面材料包括申请表、证明材料和工程照片,申报表一式两份,证明材料和工程照片各一份,一律A4纸打印,装订成册;电子材料应传输到指定邮箱;两种方式提交的材料内容应一致。
四、其它
1.荣获“江城杯”奖的工程,推荐申报省优质工程奖和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否则不予推荐;
2.在市建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内部刊物上予以宣传;
3.具体事宜请与吉林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联系。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雪
联系电话:0432-64665865
电子邮箱:jlsjx123@126.com
地 址:吉林市丰满区松江南路55-56号(金建集团一楼)
附件:
1.吉林市建设工程“江城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2.吉林市建设工程“江城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表
吉林市建筑业协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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